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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专访斯泽夫: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建好运行机制

发布日期: 2019-03-19 10:20:28

  全国政协常委,哈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斯泽夫在3月11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必须进行机制的改革,目的是激发活力。

 

 

  原标题:

  国企改革攻坚,政协委员关心混改、国资监管和公司治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余蕊、陈奥、罗姣娣)2019年是国企改革的攻坚年。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国企改革应聚焦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及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方面。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要突破口

  “2018年,从中央企业看,压减法人数量12829户,压减的比例达到24.6%,这是历史上没有过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说,“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中央企业运营的主体。中央企业资产的65%、营业收入的61%、利润总额来源的88%都在上市公司。2018年,央企和地方企业又新增了2880户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

  “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是激发活力。”全国政协委员、哈电集团董事长斯泽夫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果运行机制不改革,同样会被淘汰。混改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必须进行机制的改革。股权架构并不是决定企业前途的唯一因素。“未来国企改革依然还有很多工作可做,尤其是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任务远没有完成,建立好的运行机制很重要。”斯泽夫说。

———— 延伸阅读 ————

  据了解,哈电集团2016年5月份共有70户企业,累计到现在,已净减少19户法人企业,占比27%。管理层级由5级压缩至4级。涉及职工1283人,累计减少人工成本9020.57万元,减少管理费用5395.99万元,回收(吸引)资金780万元。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哈电集团首先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哈电集团下属企业哈电股份公司为主体建设规范董事会,健全完善了董事会运作制度,增补了相关董事,建立了规范的议事规则,重新梳理和调整了各专门委员会职能范围以规范职权。其次是哈电集团在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后积极推进改革,于2018年7月9日和GE公司签署了重型燃机合资项目《合资企业经营合同》,并于2018年年底成立了合资公司;完成佳电股份(SZ000922)非公开股票发行;并购大连东电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企业哈电阀门和哈电汽轮机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通过压减、混改等系列举措,使得哈电集团既实现了瘦身健体、轻装上阵,又同步引入了各种资本力量,健全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了管理和经营机制,极大提升了企业内部活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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